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模范(单位)和优秀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退役军人组办发〔2025〕7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评议,学校审定,拟推荐杨艳平同志参评自治区优秀退役军人。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771-3265113
地址: 校长办公楼105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