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一期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22〕22号)精神,为加强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一期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校全职在岗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老师、专职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遴选类别、数量及推荐名额
(一)遴选类别及数量。(共9人)
1.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3名。
2.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6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名、专职辅导员2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2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干部1名)。
(二)推荐名额相关要求。
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军人物和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拔尖人才推荐名额超过2人(含2人)的高校,所推荐的人选中,现任校级领导不得超过50%,且至少推荐1名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从支持期2023年起算)的中青年拔尖人才。
三、遴选条件
(一)申报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军人物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务实清廉,在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师生群众公认。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本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近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职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本科高等学校近5学年、高职高专院校近3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管理任务。近年来在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评价中表现优异。
4.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主持过1项以上国家级课题,获得过1项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且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5.马克思主义理论宣讲成绩突出,团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转化成效明显,工作研究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并出具相关证明。
6.身体健康。
(二)申报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拔尖人才(含中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务实清廉,在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有成效,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显著,师生群众公认。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青年拔尖人才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本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近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职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本科高等学校近5学年、高职高专院校近3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管理任务。近年来在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评价中表现优秀。
4.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主持过1项以上省部级项目,或者获得过1项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者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5.获得过“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且目前仍在专职辅导员岗位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6.中青年拔尖人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从支持期2023年起算)。
7.身体健康。
(三)申报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务实清廉,在高等学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方法创新,取得一定成效。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本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职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近3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管理任务。近年来在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评价中表现较好。
4.主持过1项厅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者获得过厅级以上相关教育教学、职业能力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者相关荣誉称号;或者组织学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5.年龄在45 周岁以下(从支持期2023年起算,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者要求为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遴选条件,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高等学校按照遴选条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
(三)资格审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对照遴选条件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审。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答辩,并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本计划支持对象建议名单。
(五)人选审定。本计划支持对象名单由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六)签订协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高等学校与本计划支持对象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各方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作为经费支持、培养提升、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此次为“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的首次遴选,各高校要做好该计划的宣传和申报发动工作,要让本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充分了解本计划的内容、特点和工作职责(附件3),使其能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申报。
2.原第一期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对象可申报本支持计划中的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获得过原“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可再申报本计划的骨干教师。原第二期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对象因2023年还在支持期,暂不参加本次遴选。
3.各高校要按程序做好本校的遴选推荐工作,推荐须经条件审核、公示等必要环节。各高校须按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要了解本计划支持措施(附件4)和考核指标(附件5),在推荐过程中同时考虑本校支持资金问题。
4.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将对本计划支持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在评选过程中,如果本级评选未入选,在自愿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以降档评选。即:申报“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军人物”者可以同时参加“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拔尖人才”的评选。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6)一式1份。
(2)《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7)1份。
2.电子材料:前述纸质材料均需报送电子材料。
(1)《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Word版。
(2)《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版。
(3)证明材料复印件PDF版(汇总在1个PDF文件内)。所有个人申报的电子版材料,应以“二级单位+姓名”为文件名,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收集、汇总并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再以二级单位全称作为文件名,发送至人事处办公室OA邮箱。
3.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单位务必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109室),电子版发到人事处办公室OA邮箱。评审答辩事项另文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璐、龙冠丞,0771—326 0232。
附件:1.第一期“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
2. “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有关说明
3. “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支持对象工作职责
4.“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支持措施
5.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军人物、拔尖人才主要考评指标
6.“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
7.“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