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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广西民族大学职称自主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3-12-13 08:25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5号)、《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度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方案 (民大人事〔2023〕4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职称评审审批程序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托外校进行复核,现我办对2023年度广西民族大学职称自主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民族大学职称改革办公室(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职称改革办公室);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评委会所在职改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予以核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附件:2023年度广西民族大学职称自主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广西民族大学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31213


附件【附件:2023年度广西民族大学职称自主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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