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我校2023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校全体实名及非实名编制教职工(要求近5年或入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1.攻读博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勤恳认真,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报考专业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或相近,跨学科的必须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申请攻读国(境)外博士研究生的,所报读应为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学科,所研究方向应为学校发展急需。专职辅导员申请继续教育计划时必须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3年。
2.博士后研究: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研究方向须与本人从事的学科一致或相近,跨学科的必须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
3.访问学者:申请继续教育计划时在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原则上应该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继续教育要坚持按需培养,学用一致的原则,优先满足重点建设学科、优势特色专业以及紧缺人才的需要,服从服务于学科建设发展,有利于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梯队构建。各单位要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统筹推荐。
2.各单位整理汇总后于11月4日(周五)前将《教职工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汇总表》及《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的纸质版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109室)。同时将《教职工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汇总表》电子版至人事处办公室OA。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龙老师:0771-326 0232。
附件:1.教职工2023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汇总表
2.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专任教师)
3.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行政及教辅人员)
4.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辅导员)
人事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