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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3-02-06 16:15  

学校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

申报人员在确定报考意愿后,应按要求填写《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2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提交份数按申报人员报考需要确定)提交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109室)处,电子版材料(含 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 版)发送至人事处办公室OA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龙老师,326 0232。


附件:1.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 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3日

附件【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 2: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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