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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推荐全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教师队伍改革案例的通知
2023-04-24 18:33  

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教师队伍改革案例的通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优秀教师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宣字〔2023〕21号)精神,决定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教师队伍改革案例宣传活动。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在教育领域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教师团队或个人。推荐人选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优秀教师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我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已在自治区教育厅八桂教育微信平台报道过的“每月名师”不重复推荐。

事迹材料要有题记、二级标题,工作场景照片1—2张,字数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样例可参考八桂教育微信平台推出的“每月名师”。

(二)教师队伍改革案例。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改革的成功案例。案例要求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精神,宣传各地、各校为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而出台的系列政策举措,让广大教师感受到新变化、新面貌,积聚团结奋进的能量。我校可推荐1个教师队伍改革案例。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择优推荐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教师队伍改革案,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自治区教育厅将通过“八桂教育”微信平台、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优秀事迹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二)推荐报送截止时间2023426日,请将事迹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各1份发送到人事处办公室OA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周老师、龙老师,326 0232


附件:材料汇总表




                                   人事处

                             2023424


附件【附件:材料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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