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方案》和《中国一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方案》部署安排,加强高层次、国际化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服务我区对外开放大局,推动建设中国一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经研究,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计划面向区内高校选派108 名骨干教师赴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和开展博士后研究。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国交〔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宣传推动,选拔推荐优秀骨干教师参与项目。根据通知精神,请注意如下几个主要事项,其他内容详看附件。
一、选派计划
全区计划选派个人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50人。
(一)留学国别及留学机构
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高水平高校或研究机构。
(二)联系和派出方式
个人或单位渠道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由所在高校办理派出手续。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广西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附件1)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或东盟非通用语种教师。
2.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岁,以教育厅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6月15日为准),应为我区高等院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本科高校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含50岁,以教育厅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6月15日为准)。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基础。派出前外语水平须达到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外语水平要求(附件1),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经单位优先推荐可先申报,录取后达到派出水平后派出。申请东盟非通用语种学习需持有东盟非通用语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的国外学位证书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选拔通知及附件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申请人登录“通知公告”下载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打印《广西高校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
三、名额分配
我校推荐人选名额为6人,最终可选送名额为4人。
四、申报所需材料
请各单位按要求提交《附件2选送总表》《附件3情况详表》《附件4广西高校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建议使用WPS软件填写此表)及其证明材料包括:国外正式邀请信(附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纸质版一式1份,以上材料请推送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109室,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人事处办公室OA邮箱。由于学校还需经过遴选、公示、上报等关键程序,请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间以本通知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龙老师,326 0232。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出国留学深造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3.选送总表、情况详表
4.广西高校优秀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