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重点
(一)推选范围。
在岗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曾获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教师"者不再参加推选。
(二)推选重点。
1.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4.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5.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6.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
7.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教师(中职与高职)。
8.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9.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10.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人,各单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自治区教育厅将汇总各地各校的推荐情况,组织对"最美教师"推荐对象进行遴选,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5-6人。
三、推荐材料和报送时间
(一)推荐人选材料。
请申报人员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最美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同时提供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荣誉证书、相关文件、媒体报道材料等)。
(二)推荐人选视频。
推荐人选需报送视频简介,视频材料要求横屏拍摄,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MP4,视频格式为高清格式1080P(1920*1080),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无音乐版本)。请将视频材料录刻至光盘。
(三)报送时间。
附件1、附件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11:00前,相关佐证材料及推荐人选视频于2023年5月9日前上报。
请申报单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各1份)发送到人事处办公室OA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人事处绩效办114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
(二)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注重推选优秀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少数民族教师。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闭老师,326 3036。
附件:
1.2023年最美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
2.2023年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