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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通过职称认定人员的公示
2017-11-28 14:50  

    

   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精神,个人申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认定吴满香、阮士桂、李会、黄毅、米艳、陈裕雲、王聪、徐伟华、覃雪梅、覃冠文、金璐、冯贵霞、梁鑫、刘雅琪、樊立彬、黄旭捷、齐越、郭镇、罗宇菲、栾程程、卢甘霖、姜男、刘巧玲、李婷婷24位同志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罗家珩陈晓洁高崧耀石岳黄捷王卓杨琴邓天玲杨欢等9位同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职称;元建吴家法2位同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职称;蓝潇同志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职称林于翔、杨媚媚、蒙东旭、陆慧杨等4位同志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教师职称。

   现将通过职称认定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128日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职改办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260782

 

 

                    广西民族大学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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