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的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团队需符合《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的基本条件,按照通知要求优先推荐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
二、 申报范围及名额
已入选自治区级以上团队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已获得“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自治区级人才称号(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除外)的个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高校卓越学者;卓越学者在聘期内一般不担任高校校级实质性领导职务。我校可推荐上报名额不超过2个。
三、 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能超过80个页码,请于2月20日之前将汇总表(Excell格式,单独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请书》(Word格式,单独发)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申请书合成一个PDF格式)发送到 609972057@qq.com。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程老师,化老师:3265181 18577083306。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4号)
2.《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
3.《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请书》
4.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