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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1-23 08:50  

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的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团队需符合《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的基本条件,按照通知要求优先推荐年龄50周岁以下(1967123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

二、 申报范围及名额

已入选自治区级以上团队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已获得“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自治区级人才称号(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除外)的个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高校卓越学者;卓越学者在聘期内一般不担任高校校级实质性领导职务。我校可推荐上报名额不超过2个。

三、 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能超过80个页码,请于220日之前将汇总表(Excell格式,单独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请书》(Word格式,单独发)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申请书合成一个PDF格式)发送 609972057@qq.com。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程老师,化老师:3265181 18577083306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84号)

2.《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

3.《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请书》

4.汇总表

                                      人事处

                                    2018123

 

附件【附件1.桂教人〔2018〕4号关于开展2018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桂教人〔2018〕4号附件.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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