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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8-05-23 15:41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的范围和条件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请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要强调质量,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年龄计算到20181231日止)。

二、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需提交:《申请表》( word版);证明材料扫描的PDF(合成一个PDF文件)证明材料: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准备。请有意申报者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到609972057@qq.com

 (二)纸质版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按申请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提交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 化老师 3265181

 

附件:1. 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申请表

 

 

 

                        人事处

                      2018523

 

附件【附件2.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拨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拨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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