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的范围和条件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请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要强调质量,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年龄一般不超过47周岁(年龄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止)。
二、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需提交:《申请表》( word版);证明材料扫描的PDF版(合成一个PDF文件)。证明材料: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准备。请有意申报者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到609972057@qq.com。
(二)纸质版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按申请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提交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 化老师 3265181)
附件:1. 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管理会计二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申请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