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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前期工作的通知
2019-06-10 08:31  

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939号)和531日召开的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职称评审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传达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动员教职工开展职称申报工作,拟申报人员请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审查表》(附件1),由学院(部门)汇总后加盖公章于618日之前报学校职改办并发送电子版。

、申报资格初审

   拟申报人员除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审查表》交学院(部门)汇总外,须填写相应的《评审条件对应一览表》(附件2),就自己符合条件的情况做出具体说明,并于621日之前打印亲自交到学校职改办进行初审,初审不通过人员,原则上不建议参加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

   三转正定职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以及博士后进站人员,毕业或出站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和申报程序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执行,同时学校将参照相应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对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条件、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著作)条件等进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达到认定要求的时间起2年内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逾期不办理的不予补办。

四、公需科目考试

各年度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是申报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必备证明材料,请各申报人员按时参加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收集整理

  (一)根据往年工作安排,预计教育系统各系列专业工作年限可以计算到201912月31日工作业绩、工作量、送审论文、教学或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831各系列最终计算时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请申报人员加紧落实论文发表和项目立项(结题),并提前做好各类职称材料收集整理和原件扫描工作。需收集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主要有:学历(学位)证书(有多个的全部收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进修结业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相关证明(公需科目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育教学科研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奖励证书材料等。

、其他

  (一)为顺利开展好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职称联络工作,如职称联络员有变动,请将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学校职改办。

  (二)职称评审涉及的有关文件规定、表格等材料均可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职称管理”栏进行查询和下载。

  (三)职称评审有关后续工作,请及时留意学校有关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职改办,电子邮件通过0A至蒋彩静,或者发送到2921097651@qq.com,联系电话:3260782,联系人:潘老师、蒋老师。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审

         查表

      2.评审条件对应一览表

 

 

 职改办

               2019610

 

附件【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审查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评审条件对应一览表.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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