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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2019-11-20 14:33  

 

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意见的通知》(桂教办〔2017380)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每年都要求在前一年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补充和更新教师个人信息,以及有关教师入职、培训、交流轮岗和管理评价等。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更新对象

信息更新对象为往年已经完成首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内容的所有教职工(下称“已入库教职工”,名单单独发给各单位OA)。未入库的新入职教职工再另行通知。

二、信息更新内容

1、信息更新内容主要包括学习经历、岗位聘任信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教师资格信息、教育教学信息、入选人才项目信息和海外(访学)信息和技能及证书信息等。(所有的必填项见《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本科院校部分必填打“√”地方)

注意:自治区教育厅拟对系统增加通过邮箱找回密码功能,请各位老师务必将联系方式的邮箱地址及手机号码填写完毕。

三、信息更新及信息确认

1信息更新:请依据下发的人员名单通知相应人员(校内工作部门有调动的,由原工作部门通知)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主子系统”http://qgjszz.gxeduyun.net/selfservice/index),对系统中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注意:账户密码已全部重置,为做好信息保护工作,入库人员名单和新置密码已通过OA单独发送至各单位办公室,请各单位联络员及时查收并告知教师,请教师及时登录及更改密码。(密码不能群发,必须由联络员单独发给老师个人。密码和用户名错误输入三次,账户会自动锁定,等待10分钟后重新输入即可)

2信息确认:教师完成信息更新保存后,点击系统右上角“导出”将信息文件保存到桌面自行打印,在确认信息无误后个人亲笔签名,并签上时间。无信息更新的老师也要打印信息表并签字。

四、工作安排

1、各单位教职工存在二级单位变更和名单遗漏的变动情况的,请联络员将相关情况填入教职工状态变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中,并于1129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附件4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办公室OA同时将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109)。

2、信息更新与确认工作要求在1213日(周五)下班前完成。请各联络员务必于上述时间统一收齐信息表(确认每个人都亲笔签名后)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109)。

五、其他说明

1、请个人认真核对信息,我们将以签字确认的纸质材料为准,日后如有异议,自行负责。

2、各单位联络员注意做好信息安全工作,防止教师个人信息外泄。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意见的通知》(桂教办〔2017380)

     2.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

 3.教师基础信息更新和确认操作流程说明

4.教职工状态变动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191119

(联系人及电话:牙星欢 3260232

附件【附件3:教师基本信息更新和确认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桂教办〔2017〕380号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意见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教职工状态变动情况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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