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教改〔2018〕1号)的有关精神,以及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和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经学校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办决定对2019年度广西民族大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民族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评委会所在职改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广西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纪委)。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民族大学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