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人才﹝202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的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团队需符合《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的基本条件,按照通知要求优先推荐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
二、 申报范围及名额
已入选“自治区人才小高地”“教育部创新团队”等自治区级以上项目的团队原则上不得申报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已获得“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自治区级以上人才称号(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除外)的个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高校卓越学者。卓越学者在聘期内一般不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我校可推荐上报名额不超过2个。
三、 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申报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总共不能超过80个页码,请于3月3日之前将汇总表(Excell格式,单独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申请书合成一个PDF格式)发送到609972057@qq.com,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程老师,化老师:3265181;18577083306。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含申请书)》(桂教人才﹝2020﹞1号)
2.《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3﹞38号)
3. 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