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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的通知
2020-10-15 08:12  


学校各单位:

我校2021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校全体实名及非实名编制教职工。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1.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时在校工作满二年及以上,专任辅导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勤恳认真,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报考专业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或相近,跨学科的必须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

2.博士后研究: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研究方向须与本人从事的学科一致或相近,跨学科的必须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

3.访问学者:在校从事教学一线工作满二年及以上。原则上应该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继续教育要坚持按需培养,学用一致的原则,优先满足重点建设学科、优势特色专业以及紧缺人才的需要,服从服务于学科建设发展,有利于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梯队构建。各单位要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统筹推荐。

2.各单位整理汇总后于10月26(周一)前将《教职工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汇总表》及《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的纸质版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109室)。同时将《教职工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汇总表》电子版至人事处办公室OA。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老师,0771-3260232。


附件:1.教职工2021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汇总表

2.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专任教师)

    3.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行政及教辅人员)

       4.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辅导员)



                                        人事处

                                          2020年10月15



附件【附件1.教职工2021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教师继续教育申请表(行政及教辅人员).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师继续教育申请表(专任教师).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教师继续教育申请表(辅导员).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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