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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1-04-12 18:22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1〕4号)文件精神,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工作已正式启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受理工作

    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主要负责申报受理工作,我校人事处师资培训科协助申报受理工作。

  2. 申报工作

  3. 申请类型及条件

    2021年我区拟录取西部项目45人,具体要求如下:

    1.留学身份及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

    2)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期限12个月。

    2.派出形式。

    个人或单位渠道派出,留学机构原则上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3.申请条件。

    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附件中的附件1),重点支持广西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团队成员(详见附件中附件2)、广西13个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领域及其相关学科专业人员(详见附件中附件3)。

  4. 申报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项目受理机构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接受咨询。

    5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并向受理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8月:公布录取结果。

  5. 申报流程: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如有申报问题请咨询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甘煜慧、陆征环,0771—5815402、5815405。

     

  6. 材料上报

    有意申报在职请准备好相应材料,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达到《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未达到外语条件的达到附件1相关要求也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20215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申报人员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要求202158日前报送,其中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公楼1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人事处办公室OA邮箱

    联系人:老师,3260232。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1〕4号)

 

 

人事处  

                            2021412

 

附件【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1〕4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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