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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21-09-07 17:00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的函》(桂文旅函〔2021〕836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增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拟组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请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专家组建专家库,相关事项如下:

、专家库专家组成、工作职责及产生

专家库专家由专家学者、公共文化管理者和公共文化机构工作者按照“三三制”原则组成。

专家库专家受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参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规划和政策制定、制度设计、评审检查、调查研究、培训指导等工作。

专家库专家由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推荐的专家进行遴选,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推荐条件

一)从事公共文化政策或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在学术领域有深厚造诣和广泛影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长期在公共文化相关领域工作,有较为深厚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理论功底;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或行政管理经验,参与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等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工作机制

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是专家库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专家库建设的总体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专家库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战略、规划。其他工作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相应开展。

、报送要求

请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于9月22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办公室OA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江老师,0771-326023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21年9月7日

 

附件【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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