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职称改革工作,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现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教育厅有关重新确认及转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重新确认范围
重新确认是指在自治区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桂单位、部队)调入我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已按规定评审、审批程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调入后仍在原职务系列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重新对其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进行重新确认。
二、转评系列要求
原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要转评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新的工作岗位1年以上,并按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条件申报推荐转系列评审。转评暂不要求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原来评审的系列有外语要求的,可不再参加外语考试,申报转评高级职务资格的要提交论文代表作并通过专家鉴定。
三、有关材料要求
1.重新确认人员必须填写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职改办印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高级一式四份,中、初级一式三份。同时须附上取得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及调令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由学校职改办验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盖)。
2.转评系列人员按转评系列的职务资格档次(指高、中、初级职务资格)填写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职改办印制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并要附上取得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外语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转评系列材料的份数及其他材料要求均按相应系列评审材料要求上报。
四、审批程序
1.重新确认
初级职务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后,报校职改办审核,并报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批;
中级职务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后,报校职改办审核,并报区教育厅职改办审批;
2.转评系列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审批。
五、重新确认及转评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起算与任职年限计算
1.重新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与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相同。
2.转评系列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从评审后的审批时间算起。在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任职年限可以将原系列的职务资格时间与现职务资格时间累加计算。
本规定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广西民族大学职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