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依据桂职办[2009]93号文件通知, 并针对《广西民族大学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民大[2009]64号)文下发后,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一些不够明确的问题。为了统一、规范地执行政策,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区别对待2001年前后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问题
2001年以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现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考2个模块;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申报评审副高(一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考3个模块;取得副高(一档高)专业技术资格现申报评审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考3个模块。
2001年后取得初、中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申报评审中级、副高(一档高)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分别在原已考模块基础上,补考够3、4、5个模块,即由初级报中级的考3个模块;原报中级已考2个模块现报副高的,加考2个模块;原报副高已考3个模块现报正高的,加考2个模块。
2009年以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原已考试通过模块的基础上,加考1个模块。
凡是2009年之前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聘用时按“老人老办法”处理,不要求按民大[2009]64号文补考够相应的计算机模块。
二、关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考试问题
从2009年开始,对于转正定级或通过评审、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定级或聘用之前,要求考2个模块。在此之前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聘用,均不作补考要求。
三、关于考试模块的选择问题
在民大[2009]64号文所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05)》表格中,除《中文Windows98操作系统》等6个不再开考的模块外,专业技术人员可自由选择各类别的模块,不再指定必考模块或指定某一类别的模块,只要不是重复考试相同模块,均视为有效。
本补充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者,以本通知为准
广西民族大学职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