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领取社会保险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08:15  

各位退休教职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取社保养老待遇的退休教职工需进行资格认证,具体方法与工作要求如下:

一、退休教职工自行或在子女帮助下自主完成认证,认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自治区社保局或离退处工作人员帮助完成认证。

二、 线下认证方法:

自治区内居住人员可携带个人身份证至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进行认证。

三、线上认证方法:

(一)“广西人社”手机APP。通过智能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广西人社”或扫码下载安装后进行认证,认证步骤详见附件。

(二)“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在导航栏点击“便民服务—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步骤详见附件。

四、对于居住国(境)外的人员,以及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认证的人员,请主动联系离退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并填写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核查确认花名册,由学校提交自治区社保局进行备案。

五、我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教职工资格认证工作,2024年5月6日开始,需在2024年5月24日前完成,未能如期完成认证会影响退休教职工养老待遇的领取。

请各位退休教职工相互转告,按时完成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联系电话:自治区社保局咨询热线12333(12345);离退休人员工作处3260117。


附件:广西人社APP及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资格待遇认证步骤


                                      人事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附件:广西人社APP及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资格待遇认证步骤.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